榆林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3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01标段(包))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时间: 2025-09-10 】 【阅读次数:0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林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3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已由榆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榆高新控股发〔2024〕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榆林高新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榆林榆横工业区

2.2 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内容为榆林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3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共设一个合同标段。

2.3 项目投资总额:13074428.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3074428.00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榆林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3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标段编号:E6108003536c02857001001;标段类型:电力;

2.6 招标范围:标段1:建设榆林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3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发电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7 其他:提起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周静,1472982001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榆林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3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标段名称:榆林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3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投标事宜;(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确认投标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4)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均需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注册建造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还应具备下列要求:

3.4.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

3.4.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开户行银行资信证明及相应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4.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本项要求截图生成时间段为招标文件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截图需显示时间及网站名称)。

3.4.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备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应超过两家:(1)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无效。确认投标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5年09月10日8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15日17时30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 -智慧交易平台http://111.20.184.141:8888/ylggzy/gdebs-login-web/login_index)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本项目采用“不见面 ”开标形式,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智慧交易平台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智慧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招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 -智慧交易平台中注册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 -智慧交易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8.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YL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8.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YLT格式)。

 8.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选择“智慧交易平台”进行登录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榆林市) 】网站首页选择【智慧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下载专区】-点击【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8.5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榆林高新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榆林鹏达荣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明珠大道创业大厦15楼

地址:

榆林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公园21号楼2单元2302

联系人:

宋工

联系人:

周静

电话:

 0912-2399865

电话:

14729820011

邮编:

 

邮编:

71900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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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89999101300007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