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时间: 2025-07-21 】 【阅读次数:0 【字体:

项目概况

定边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达路 375 号国际商务大厦六楼 6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5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ACD2025-035

项目名称:定边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定边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警车

执法执勤用车

2(辆)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定边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定边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 edi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达路 375 号国际商务大厦六楼 61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达路375号国际商务大厦六楼616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达路375号国际商务大厦六楼61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线上与线下需同时报名,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2、获取谈判文件注意事项: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线上报名成功后请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陕西泰安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达路 375 号国际商务大厦六楼 610室)进行线下报名,线上与线下报名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谢绝邮寄)。

3、办理CA锁方式(仅供参考):榆林市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或下载手机APP: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线上购买,电话:0912-3452148。

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5、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定边县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定边镇

联系方式:0912-4215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泰安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达路375号国际商务大厦六楼610室

联系方式:18691998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珊

电话:18691998073

陕西泰安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