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通告
【信息来源: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时间: 2025-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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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等文件要求,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充分参与招标投标竞争,营造更加公开透明、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从即日起,我中心建立“支持民营企业项目库”,招标人原则上将工程建设项目预算金额3000万元(含)以下的施工,预留给民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民营企业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智慧交易平台”入口,在“支持民营企业项目库”中查询预留的项目信息(网址:http://111.20.184.141:8888/yulin/index.html),为了方便企业查询了解,库内项目信息滚动更新,欢迎积极参与。
二、请参与我市招标投标的民营企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如发现有挂靠资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严肃查处并依法限制其1-3年内在榆林市场的投标资格。
专此通告。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28日